马约翰杯竞赛总规程
竞赛宗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学校体育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国务院在 2021 年 7 月也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并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以及“深化体教融合”。此外,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共同倡导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的目标,努力实现学校体育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帮助同学形成健康体魄、培育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本学年将进一步完善“马约翰杯”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体系,推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营造和实现院系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参与的体育活动氛围和目标。
竞赛名称
竞赛全称:清华大学“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 单项体育竞赛名称:清华大学“马约翰杯”××(项目名称)比赛。 赞助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冠名)杯××比赛。
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篮球三对三、女子篮球三对三、男子排球、女子排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男子足球五对五、棒球、垒球、男子手球、板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散手、男子沙滩排球、女子沙滩排球、健身健美、啦啦操、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定向越野、校园马拉松、万米接力赛、攀岩、踢毽及跳绳、毽球、轮滑、群体项目、新生运动会及研究生运动会、班级篮球赛(紫荆之巅)、班级足球赛(临门一脚)、击剑、跆拳道、艺术体操、射击、飞盘。
研究生运动会和研究生其它竞赛项目,由研究生会自行设定。
田径
- 男子(甲、乙组)共 17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10000 米、110 米栏(中栏)、4×100 米、4×400 米、4×800 米(项目待定)、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五项全能(100 米、跳高、跳远、铅球、1500 米)。
- 女子(甲组 16 项、乙组 15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100 米栏(低栏)、4×100 米、4×400 米、4×800 米(项目待定)、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甲组)、三项全能(100 米、跳高、铅球,项目待定)。
- 男女混合项目:异程接力(见附录)
- 录取名次及得分 个人项目取前八名。得分为:9、7、6、5、4、3、2、1。 接力及全能项目录取同个人项目,得分加倍。
- 附录:异程接力
- 计分方法:基础分为 18 分,获得实际名次同接力项目。
- 参赛队员的身份要符合以上要求,不得替代(教师参赛不占马杯教职工参赛名额)。
- 参赛队员需携带学生证或工作证,以便检查(身份不符,比赛成绩无效并扣除基础分)。
- 院系领导:下发“马约翰杯”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规程时在具体阐述
- 具体要求:
第一棒 | 第二棒 | 第三棒 | 第四棒 |
---|---|---|---|
青年教师:200米 | 院系领导:200米 | 女生:400米 | 男生:800米 |
游泳
男子(甲、乙组)共 11 项: 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自由泳、50 米蝶泳、100 米蝶泳、100 米仰泳、100 米自由泳、100 米蛙泳、200 米蛙泳、200 米自由泳、200 混合泳。 女子(甲、乙组)共 8 项:50 米蝶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100 米仰泳、100 米蛙泳、200 米蛙泳。 接力(甲、乙组)共 3 项: 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 6×50 米自由泳接力。
足球
团体赛
篮球
团体赛
排球
团体赛
手球
团体赛
板球
团体赛
棒球
团体赛
垒球
团体赛
乒乓球
男女混合团体赛
羽毛球
男女混合团体赛
网球
男女混合团体赛
啦啦操
团体赛
健身健美
个人赛
中国象棋
个人赛
国际象棋
个人赛
桥牌
个人赛
围棋
个人赛
武术
个人赛
轮滑
个人赛
散手
个人赛
沙滩排球
三人制
毽绳
踢毽(5 项):60 秒单脚踢、60 秒双脚盘踢、60 秒双脚磕踢、30 秒跳踢、180 秒三人计踢(其中需一名异性参加比赛)。跳绳(6 项):60 秒单摇、30 秒双摇、60 秒编花、三摇连续跳、4×45 秒交互摇跳绳(属于团体项目)、180 秒集体跳长绳(共 12 人,跳绳队员男 5 女 5,摇绳队员不限)。
攀岩
团体赛
定向越野
团体赛
击剑
团体赛
毽球
团体赛
跆拳道
团体赛
艺术体操
个人赛、团体赛
射击
10 米气步枪、10 米气手枪
群体项目
- 团体项目:拔河(男 14+女 6)、8×5 投篮(男 6+女 2)、20×60 迎面接力(男 16+女 4)、足球踢准(男 4+女 1)
- 个人项目:立定跳远、实心球掷远
新生运动会
(2022年10月15日全天,2022年10月13日开始提前项目)
个人赤足项目:100 米、跳远、60 米跳绳跑、100 米二人 3 足跑、实心球掷远、立定跳远、1 分钟跳绳(单摇)。
团体赤足项目:10x60 米迎面接力(2 女+8 男)、4x100 米接力(1 女+3 男)。
非赤足项目:拔河(每院系限报一个班队参赛,16 男+2 女)、3 分钟集体跳长绳(包括摇绳队员,每队10人,男女不限)、3000米(男)、1500米(女)、800 米、2 分钟踢毽、引体向上。
新生拔河 第一阶段:各院系自行组织比赛并在比赛结束后将成绩提交至体育部群体组。 第二阶段:由体育部群体组组织各院系冠军队进行比赛。
各院系在报名前,要进行院系内选拔赛,冠军队(班)将有资格代表院系参加学校新生拔河比赛。
其它未列入的项目,规程另发
研究生运动会和研究生其他比赛项目
规程另发
设立混合团体项目
校运会奖杯增加一个混合团体奖杯,项目包括拔河、踢准、投篮、异程接力、跳长绳
竞赛项目设置及相关规定
基础项目及限选(5选3)
田径(群体项目)、新生运动会、研究生运动会、校园马拉松、阳光长跑(万米)接力赛(需有一名研究生同学,不限男女)
男子篮球、游泳、武术、啦啦操、踢毽及跳绳(5 选 3)
以上两条款甲、乙组参赛队≤6 比赛成绩的冠军系数不减半。
院系限选项目要求
甲组院系限选 13 个项目,最终取其中得分最高的 11 个项目计入马杯总分; 乙组院系限选 9 个项目,最终取其中得分最高的 7 个项目计入马杯总分。
各院系在规定时间上交马杯选项表,经统计在限选项目中甲、乙组院系选报的比赛项目合计不足 6 个队,协会可继续组织该项目的比赛,但比赛成绩不计入“马约翰杯”总分中。
选项结果在选项时间截止之后在系统中进行公示,第一次公示时间为 1 天。1 天之后将进入 3 天的修改期,此时选项情况不可查看,各院系可在系统中对自己所选的项目进行调整,修改期结束之后将不可再修改,此时的结果即为最终的选项结果,将开放给各院系查看。 自 2014—2015 学年度起,选择本年度某项目的院系较少,竞赛委员会核实讨论后,将暂停该项目在下一年度进入马杯选项资格。
新增项目准入规则
各单项体育协会须在近两年内有主办全校单项比赛的经历,向马杯竞赛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马杯竞赛委员会对该项目综合考核通过,允许放入下一年度竞赛项目中作为(试行),但不计算马杯分数,同时考察单项协会在当年试行比赛中的影响力、院系参与率等,经马杯竞赛委员会批准是否同意该项目正式成为马杯竞赛项目。
选项时间与要求
- 2022 年 10 月 10 日前,各院系登录系统进行选项。
- 2022 年 10 月 11 日,各院系登录系统查看选项情况,请做好记录。2022年 10 月 13 日开始,各院系可登录系统进行选项修改,此时不可查看其他院系选项情况。2022 年 10 月 16 日,选项不可再修改,对最终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 各院系除了参加限选项目的比赛,也可组队报名参加其余各单项协会的比赛,比赛名次有效,并可参与该项目冠军流动杯的争夺。但比赛成绩不计入“马约翰杯”总分中。
- 各院系报名参加“马约翰杯”赛事,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后不参加比赛,以弃权论。
研究生项目
研究生体育项目(本年度比赛项目不少于六项,若少于六项,其权值:五项×18;四项×15;三项×12;二项×9;一项×5),限各院系研究生组队参赛,得分计入马杯总分,研究生各项比赛由研究生院团委和研究生会具体承办。
比赛结果公示
在单项比赛结束后,将由协会在系统中提交成绩,在提交成绩后会通知到各个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 周,如果对成绩有疑问的,请在成绩公示期向协会会长反映,确有问题的请联系协会会长进行修改,修改情况也将在体干群中进行说明。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对比赛结果的疑问,比赛分数汇总加至成绩表中。
竞赛分组
分组原则
2022-2023 学年度,甲组、乙组划分时综合考虑院系本科生、研究生人数。每学年度开始前,马约翰杯竞赛委员会将视学校实际情况对分组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分组如下
甲组(18)
电子系、计算机系-全球创新学院、电机系、工物系、自动化系、机械系、建筑学院、经管学院、生命学院、航天航空学院-航空发动机研究院、美术学院、社科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语教中心、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医学院-药学院-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未央书院、致理书院
乙组(32)
软件学院、土木系、工业工程系、化学系、化工系、环境学院、材料学院、交叉信息研究院、数学系、物理系-高等研究院-天文系、精仪系、能动系、车辆学院、水利系、五道口金融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苏世民书院、新雅书院、核研院、地球系统科学系、公共管理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教研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科学与网络空间研究院、生物医学交叉研究院、日新书院、探微书院、求真书院、行健书院、国际与地区研究院、为先书院
参赛资格与办法
以院、系为单位,凡在校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身体健康且有一定的体育锻炼基础,均可按规程要求参加比赛。注:非全日制学生参赛不得超出甲组、乙组院系所有选项(包括基础项目、限选)中 3 项,且非全日制学生不得参加该院系未选项目。休学期间,学生不可以参加马杯比赛。
为调动全体学生参加“马约翰杯”各项比赛的积极性,避免少数同学参赛项目过多,使各院系保证重点项目(夺标与参与相结合),规定如下:
- 凡清华大学校代表队(除棋牌类项目)中降分录取的学生“B 类代表队”(不包括经体班学生),可以以普通生身份参加“马约翰杯”任何项目(破纪录无效,报名时必须注明);现役队员名单以本学年度校体育代表队名单为准。
- 关于经体班学生的参赛规定:
- 经体班学生(包括田径、篮球、射击),参加校运会田径比赛限报 7人。
- 在校运会田径比赛中,经体班学生取相同名次分,但不参加决赛;不允许参加田径比赛中的接力比赛;每人可报 2 个单项。
- 经体班学生读研究生后可参加马杯比赛,如果是现役运动员则按照经体班本科生原则参与比赛计分,即每人最多可报 2 个单项。比赛成绩取相同名次分,但不参加决赛。而且不允许参加田径比赛中的接力比赛;
- 如果是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参加校运会田径比赛,可以普通生身份参加“马约翰杯”校运会田径比赛,但是参加接力项目时的比赛细节等事宜在“马约翰杯”各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规定。
- 参赛学生的院系籍,以单项比赛报名时的院系籍为准。转院、系的学生,在手续办理结束前,已报名参加某项比赛的,仍可代表原院系参加比赛。但必须出示原院系教务办的相关证明材料。
- 除研究生单列项目外,研究生均可与本科生一同参赛。
- 双下标的学生,默认按照学生证上的院系参赛,如需代表所属的另一院系参赛,必须由参赛院系体干出示证明,按要求备案并统一公示,该学生本学年度 仅能代表该院系参赛。
- 对于 2016 年起施行大类招生的院系其大一新生应代表代管该生所在班级的院系参加比赛,并将成绩计入该院系。大二确定院系后应代表最终确定的院系参加比赛,并将成绩计入该院系。
- 校运会田径运动会中,所有在升学时以特长生身份进入大学,但是在研究生考学和体育加分无关考入清华大学的学生,参与校运会田径比赛时以普通生身份参加“马约翰杯”任何项目(破纪录无效)。但是在报名时请务必标准清楚身份。 如不标注,破纪录加分后,被其它院系检举揭发身份有问题,一经发现则取消比赛成绩。
- 在万米接力项目中,现役田径队高水平运动员不允许参加,退役的研究生田径队高水平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 3 人。
教职工和校友参赛的规定
- 甲、乙组院系限报 5 名本院系教职工参加“马约翰杯”运动会的比赛(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每人可参加不超过 3 个大项的比赛。
- 甲、乙组院系限报 4 名本院系毕业(非学生身份)离校三年以上校友,每人可参加不超过三个大项的比赛。
- 教职工及校友的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分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两个时间段上报,秋季学期需在 2022 年 11 月 4 日周五 24:00 前提交至体育部群体组邮箱;春季学期需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周五 24:00(暂定,如有变动,提前邮件通知)前提交至体育部群体组邮箱。过期或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比赛。两次上报参赛人数和项次的总和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
- 报名时由院、系出具身份证明(本院系教职工的姓名、职务或职称;校友的姓名、所在院系、毕业时间和工作单位)。报名单中要注明教职工或校友,若同时具有教职工和校友的身份只能选择一种身份登记。
- 教职工参赛时必须持工作证,校友必须持所代表院系的证明(院系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接受检查,否则不允许参赛。
- 各单项比赛关于教职工和校友参赛的规定均以《竞赛指南》所述为准。
各院系参加“马约翰杯”单项比赛,依据《竞赛指南》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具体规程报名参赛。
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马约翰杯”竞赛委员会对各项比赛的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部分项目甲、乙组并组比赛时,分别名次录取。
- 甲、乙组选项报名总数<8 个队,比赛成绩不计入“马约翰杯”总分中。
- 甲组参赛队≤6,或乙组参赛队≤6,相应组别的比赛成绩的冠军系数减半。基础项目不受此条约束。
- 特别说明:
- 所有项目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比赛,否则将不具有参赛资格。
- 对于报名但不参加任何一场比赛的院系,不被算作参赛队,且该院系须在第一场比赛前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向竞赛委员会提交书面弃赛说明,弃赛说明须由院系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未提交书面弃赛说明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院系,将被判为恶意弃赛。 如院系出现恶意弃赛的事实,竞赛委员会将取消该院系本年度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该院系弃赛项目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对恶意弃赛院系判定的最终解释权为“马约翰杯”竞赛委员会。
各院系报名时,应认真核对确认参赛队员的参赛资格(如出现参赛队员资格问题,各院系负全责)。各承办单位在接收报名单时,应再次核对参赛队员的资格,如有疑问请与报名单位联系再次确认。各参赛队,如对某院系资格有异议,应在赛前提出并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学生证、工作证等)。
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以学年度为时限,按参加基础项目和限选项目的得分之和计算总分。根据总得分,甲组冠军获“马约翰杯”,前三名颁发证书,乙组冠军获“马约翰杯”,前三名颁发证书。
以本学年度“马约翰杯”第一个比赛项目起始至校运会结束期间,凡参加校内“马约翰杯”各项赛事及代表学校参加北京高校“朝阳杯”、全国各种正规赛事的队员计分办法由名次分和参与分组成。名次分:个人获得前八名,名次得分乘 4,将计入院系“马约翰杯”团体总分中;团体项目(8 人及以下人数)获得前八名,名次得分乘 8,团体项目(9 人至 16 以上)获得前八名,名次得分乘 16,除以参赛总人数(16 人以上按照 16 人计算)得出每人得分,院系得分是每人得分乘以院系参加人数,计入到各院系“马约翰杯”团体总分中,名次得分:9、7、6、5、4、3、2、1。参与分:每人得 3 分乘以院系报名该项目人数,报名未参赛者不计分,参与分最高计 20 人。
将各单项比赛分值相加总和按照院系得分,以(该院系得分/第一名总分) 为系数按比例计入在“马约翰杯”总分中
甲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400 | 350 | 300 | 250 | 200 | 150 | 130 | 110 | 90 | 80 | 70 | 60 |
乙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400 | 350 | 300 | 250 | 200 | 150 | 130 | 110 | 90 | 80 | 70 | 60 |
各单项比赛均设流动冠军奖杯
若各单项按甲、乙组分组比赛时甲、乙组冠军队必须加赛一场决出年度总冠军,并颁发该项流动冠军奖杯(若甲、乙组冠军队未加赛,不颁发冠军流动奖杯)。
校园马拉松赛及“马约翰杯”阳光长跑(万米)接力赛。
校园马拉松计分办法:
得分累加后排出名次,分别甲组取团体前十二名,乙组取团体前十二名。按照下表得分计入院系总分中。
甲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280 | 240 | 220 | 200 | 180 | 160 | 140 | 120 | 100 | 80 | 60 | 40 |
乙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280 | 240 | 220 | 200 | 180 | 160 | 140 | 120 | 100 | 80 | 60 | 40 |
参赛分数:
每名参赛选手完成相应项目均可得到参赛分数。其中完成 10km 项目计 1 分,完成半程项目第一个记时点(12km 后)计 3 分。分数累加即为院系参赛分数。不以上一年院系比赛排名为标准另设奖励参赛名额。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的所有参赛者将获得纪念奖牌和参赛证书。男子半程马拉松、女子半程马拉松、男子十公里、女子十公里项目各取前 30 名给予证书和奖励(学生、教工和校友统一录取个人名次)。 如果出现替跑被证实,那么第二年该院系参赛名额将缩减 10%作为惩罚。
阳光长跑(万米)接力赛
甲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180 | 140 | 12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乙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180 | 140 | 12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20 |
研究生运动会计分办法
研究生运动会甲、乙组参赛得分累加后排出名次。甲组取团体前十二名,乙组取团体前十二名,按照下表得分加入马杯院系总分中。
甲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180 | 140 | 120 | 11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乙组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
得分 | 180 | 140 | 120 | 110 | 100 | 90 | 80 | 70 | 60 | 50 | 40 | 30 |
班级篮球赛、班级足球赛计分办法
具体得分细则将在班级篮球赛、班级足球赛通知上说明。原则上院系在班级篮球赛、足球赛上获得的分数上限为 60 分。 比赛前,如果比赛双方协商均同意取消比赛,且主办方知情同意,则不对比赛方进行罚分惩罚,否则弃赛将扣 5 分。
院系名次分加上院系参测率两项得分后计入在“马约翰杯”总分中去
比赛中如出现名次并列,将并列名次的后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与获得名次分值的平均值,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
若举办《竞赛指南》以外的比赛,其它体育类比赛、全国及北京高校其它赛事,需计入马约翰杯团体总分中,马约翰杯竞赛委员会不再补发相关通知。
对院系参加群体竞赛活动的要求。以本学年度“马约翰杯”第一个比赛项目起始至校运会结束,要求各院系组织有特色、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符合以下要求可加分并记入“马约翰杯”总分中。
具体要求如下:
- 2022 年 9 月 26 日-9 月 30 日 17:00 前上传至系统。若院系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工作计划,将在本学年度院系群体竞赛活动总分中减去 30 分。
- 院系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后,需将项目秩序册、报名表、成绩册等基本材料缺一不可(电竞类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标准执行,所有电竞类项目按一项群众体育活动计算)等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1 日 17:00 前上传至系统,符合上述要求后方可加分,将所得分数并计入马约翰杯总分中。
- 甲组:院系按照体育工作计划,组织六项以上(包括六项)活动,可获得 80 分并计入马杯团体总分中;组织八项以上(包括八项)活动,可获得 120分并计入马杯团体总分中。
- 乙组:各院系按照体育工作计划,组织四项以上(包括四项)活动,可获得 80 分,计入马杯团体总分中。组织六项以上(包括六项)活动,可获得120 分,计入“马约翰杯”团体总分中。
承办细则
承办单位资格
除田径运动会、群体项目、马拉松赛、踢毽和跳绳以外,其它“马约翰杯”单项的比赛,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竞赛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具有资格的承办单位独立承办或者由几个具有资格的承办单位合作承办。其中,以下机构或单位具有承办比赛的资格:
- 校学生会及下属相关部门
- 校研究生会及其下属相关部门
- 院系分学生会及其下属相关部门
- 校团委社团协会部管理的体育类社团协会
- 体育代表队下属各专项代表队
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 在拟承办学期初制定详细周密的承办计划;
- 在承办单位内选定负责人按时推进承办工作;
- 严格按照承办流程完成承办工作;
- 定期与马杯竞赛委员会就承办工作进行联系和沟通;
- 在承办结束后完成承办工作经验的培训与交接工作。
承办工作的具体流程
承办资格申请与认定 上述具有承办资格的单位需在规定截止时间(一般在比赛开始前一个月)之前向校团委文体部书面申请承办比赛。校团委在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书面反馈承办单位是否具有承办资格,并附《单项比赛承办要求细则》。如果有超过1 个单位申请承办比赛,校团委文体部将会协调申请单位共同承办,或者由竞赛委员会选定承办单位进行承办比赛。如果没有单位申请承办比赛,竞赛委员会将会根据往年承办经验指定单位进行承办,或者取消本年度该单项赛事。
承办流程 1. 在获得承办资格后,承办单位需要依据本《竞赛指南》在比赛开始前10 天内确定《竞赛规程》,具体要求参考本章相关条款。单项赛事《竞赛规程》必须由体育部的协会指导教师签字,并将签字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竞赛规程》提交至竞赛委员会,经由竞赛委员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生效。 2. 承办单位需要依据校团委文体部提供的《单项比赛承办要求细则》在比赛开始前 10 天向校团委文体部提交所需书面材料,具体包括:承办比赛具体信息以及相关预算的《赛事承办信息登记表》(图中文件 3)、由体育部指导教师签字生效后的《竞赛规程》(图中文件 1)以及两份预先在乙方处签字盖章的《承办协议书》(图中文件 2)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文体部邮箱wenti@mail.tsinghua.edu.cn,纸质版提交至 C 楼 210 门上文件袋中。电子版提交建议在《竞赛规程》教师签字前完成,以便审核。校团委文体部对预算和承办信息审核之后,向承办单位书面反馈签署生效的《承办协议书》,并直接将《赛事承办信息登记表》与《承办协议书》送交至竞赛委员会竞赛与联络组。竞赛委员会在收到《赛事承办信息登记表》与《承办协议书》之后,向院系下发比赛章程和报名通知,正式开启比赛流程。
承办单位擅自向院系下发的比赛章程和报名通知无效。
3. 比赛结束后,承办单位需要及时填写包含比赛结果信息与承办工作总结的《比赛承办工作总结反馈》,并在比赛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马杯竞赛委员会相关老师处签字,电子版和纸质版反馈材料均提交至校团委文体部,建议签字前先提交电子版,以便审核。校团委文体部在收到《比赛承办工作总结反馈》后,依据承办情况为承办单位报销比赛费用(具体报销事宜见本章相关条款)。
《竞赛规则(章程)》制定及修改说明
承办单位应在本《竞赛指南》的指导原则下,根据所承办赛事的具体情况自行起草制定《竞赛规则(章程)》。在《竞赛规则(章程)》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询参赛院系的意见,并与指导教师进行充分讨论。经过指导教师审核与签章的《竞赛规则(章程)》需要在比赛开始前 14 天提交至竞赛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公示期满后,该《竞赛规则(章程)》即获生效。《竞赛规则(章程)》生效后,承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竞赛规则(章程)》组织比赛、仲裁申诉以及监督处罚,任何承办单位无权擅自修改已经生效的《竞赛规则(章程)》。 若承办单位认为《竞赛规则(章程)》存在重大失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应于所有比赛开始之前,向竞赛委员会提出书面修订申请,并提交修改条款。竞赛委员会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对修订申请给予书面回复,并委托指导教师协助修改《竞赛规则(章程)》。修改后的《竞赛规则(章程)》必须经过指导教师签字并经由竞赛委员会进行公示。如果修改流程影响到比赛开始,可以酌情推迟比赛开始日期。 《竞赛规则(章程)》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办单位及相关仲裁机构的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参赛队员的资格认定细则。
裁判员聘请方式详情。
针对各种违反赛场纪律情况的具体罚则。
《竞赛规则(章程)》制定的所有规则须以《竞赛指南》为基准,不得出现冲突。
仲裁与申诉
仲裁机构组成与职责
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竞赛委员会下设二级仲裁机构。竞赛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为一级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成员来自体育部和校团委文体部;承办单位所设仲裁机构为二级仲裁机构。 二级仲裁:负责受理参赛院系递交的申诉并做出裁决;对比赛中违反竞赛规则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级仲裁:负责受理二级仲裁机构提交的不能处理协调的申诉;受理参赛院系不满二级仲裁结果而递交的申诉,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做出最终裁决;对比赛中违反竞赛规则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申诉流程及受理细则
- 如果参赛院系对“马约翰杯”各单项某场比赛有异议,需在该场比赛结束后 6 个小时内向二级仲裁提出书面申诉,二级仲裁机构需要在 1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并反馈涉及院系。
- 若比赛的院系对二级仲裁结果有异议,需要在接到二级仲裁裁决后 1个工作日内向一级仲裁提出书面申诉,一级仲裁机构需要在 3 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裁决并反馈涉及院系。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院系不得再进行申诉。
- 各级仲裁认为申诉无法调解,可在接到申诉 1 个工作日内直接向上一级仲裁说明情况并转交申诉。此种情况下该级仲裁不需要给出裁决,申诉方也不需要提交新的申诉。
- 一级仲裁委员会在做出仲裁时,需要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委员须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最终裁决决定。最终裁决决定需要所有出席委员签字方能生效。
- 院系在提交申诉时要严格依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申诉的时效性和流程。任何仲裁机构都可以拒绝超过有效期的申诉和越级申诉。
- 校运会、研究生运动会、新生运动会的每个竞赛项目申诉时间在每个单元的比赛结束后截止,即上午的比赛结束后下午不再接受上午的比赛申诉。
- 在所有提交到一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事件中(田径运动会的仲裁除外),如果上诉失败,则会在提及上诉的院系的年度大马杯总分中减去 20 分;如果上诉成功,则不予减分。
申诉与裁决
所有申诉必须都是书面申诉,口头申诉不予受理。申诉内容包括具体的人和事件(举报要举证,必要时应有照片和录像佐证),并加盖本院系团委公章。在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诉时,还需要附原仲裁机构给出的裁决。 仲裁机构裁决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竞赛规则(章程)》和《竞赛指南》,并向所涉及院系提供书面反馈。书面反馈中必须详细写明仲裁意见所依据的《竞赛规则(章程)》与《竞赛指南》中的相关条款。对于《竞赛规则(章程)》与《竞赛指南》发生冲突的部分,以本《竞赛指南》为有效依据。对于《竞赛规则(章程)》与《竞赛指南》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各级仲裁单位须向竞赛委员会下设仲裁委员会征询仲裁意见,并将仲裁委员会的意见写入最终裁决中。
其他规定
裁判员来源:比赛承办单位聘任;各院系报名时推荐;体育教师担任。
田径、群体项目、踢毽及跳绳、游泳、马拉松等项目破校纪录(专项降分录取的学生、教工及校友参赛者破纪录无效,专项降分录取的学生破本专项项目记录也无效)团体加 20 分,单项加 10 分。(解释权归马杯竞赛委员所有)
违规罚则
- 对于违反参赛资格的规定,取消该运动员或该队继续比赛资格,该运动员或该运动员所在队已取得的成绩无效。凡再次违规的单位予以在相关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资格。凡违反参赛资格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单位(以仲裁记录为准),取消全年马约翰杯竞赛成绩,并通报所在院系相关领导和学校有关方面。
- 各院系有责任对参赛队和本院系观众进行管理。如参赛队在比赛过程中违反体育道德(语言和行为),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罚:通报批评、罚分、取消违规队员或该队的比赛成绩及禁赛的处理。对不文明观赛的院系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学生手册等)文件进行处理。
领队制度与责任
- 各院系“马约翰杯”比赛纪律总负责人由院系党委副书记,领队必须由院系学生组组长和院系团委书记及以上职务人员担任(如无本科生院系可分别由院系研工组组长和院系研团总支书记担任)。
- 领队的职责:组织好参赛队伍,对抗性较强的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手球等)需亲临现场,由双方领队之一签字确认之后方可开始比赛,如院系领队没有到场不允许比赛,如在不合规定的情况下擅自开始比赛,比赛结果无效,并对参赛队和当值裁判进行相应处罚,处罚结果视各协会自行决定。 领队负责管理本院系观众观赛秩序,杜绝不文明观赛现象。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解决,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
培训:各院系参加“马约翰杯”比赛的项目上报之前,竞委会将对各院系体育部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内容包括本《竞赛指南》的解释、参赛及计分方式和解答各院系对于参赛的各种问题等。
安全参赛
- 各院系参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比赛。除棋类之外,不得身着便服、便鞋(皮鞋)和佩戴危险饰物参赛。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各项目裁判员和比赛监督要严格执行)。
- 各院系在组队参赛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赛前做好准备活动等。必要时院系要组成医疗小组,有救治措施并准备适量外用药品。
- 各院系在参赛前(一般至少为 6~8 周),要成立代表队并进行动员,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训练(可与系体育部指导教师联系),提高运动能力和水平。
- 凡有较严重病史、参赛前一周内患病或熬夜通宵的同学都不宜参加较剧烈的运动和比赛;带伤、带病参赛易发生意外。
- 常用紧急电话: 北京市急救中心:120、999 校医院急诊: 62782185 海淀区急救站: 62551759 北医三院急诊: 62017691
马约翰杯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在本学年度的各项比赛中,院系参赛学生能够遵守各项比赛规定,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文明参赛,胜不骄、败不馁,组织好本院系观众队伍及开、闭幕式组织工作等,本学年度“马约翰杯”运动会闭幕时,将评选出十个院系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关于雾霾天气对比赛的影响及延期的说明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技术规定(试行)》,空气污染指数 AQI大于 300,空气质量状况属于重度污染,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可能出现某些疾病,应尽量避免户外运动。考虑到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当天进行的室外比赛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时,双方运动员可提前联系赛事主办方推迟比赛。具体流程参考以下标准:参照体育部雾霾指数空气污染指数AQI 的测量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实时测量的数据为准。 当 AQI 指数大于 300,室外比赛的参赛双方有权联系赛事主办方并推迟比赛。 参赛双方必须提前 1 小时以上联系赛事主办方,具体 AQI 参考数值也以比赛前 1 小时的测量数值为准。未提前联系主办方或比赛前 1 小时 AQI 实时测量数值降到 300 以下,比赛照常进行。主办方在比赛前 1 小时通知双方比赛是否照常进行。
- 延期比赛的具体时间由三方商议后确定。
- 比赛双方均同意在雾霾天气下继续比赛时,比赛方可照常进行。雾霾天气是否影响到比赛,比赛是否可以延期举行,最终解释权为“马约翰杯”竞赛委员会。
竞赛项目与时间
秋季学期(2022 年 9—12 月)
项目 | 时间 |
---|---|
研究生运动会 | 9 月下旬 |
足 球(男子) | 10 月上旬 |
足 球(女子) | 10 月上旬 |
新生运动会 | 10 月 13-15 日 |
篮球五对五(男、女) | 10 月中旬 |
定向越野 | 10 月中旬 |
飞 盘 | 10 月中旬 |
踢毽及跳绳 | 10 月下旬 |
棒、垒球 | 11 月上旬 |
足球赛(班级) | 11 月中旬 |
艺术体操 | 11 月中旬 |
健身健美 | 11 月中旬 |
跆拳道 | 11 月下旬 |
游 泳 | 11 月下旬 |
中国象棋 | 11 月下旬 |
围 棋 | 11 月下旬 |
国际象棋 | 12 月中旬 |
桥 牌 | 12 月中旬 |
羽毛球 | 12 月中旬 |
武术、散手 | 12 月中旬 |
研究生系列比赛 | 5~12 月 |
春季学期(2023 年 2—5 月)
项目 | 时间 |
---|---|
网 球 | 3 月上旬 |
排 球(男、女) | 3 月上旬 |
击 剑 | 3 月上旬 |
板 球 | 3 月中旬 |
足球五对五(男) | 3 月中旬 |
毽 球 | 3 月中旬 |
篮球三对三(男、女) | 3 月中旬 |
手 球(男) | 3 月中旬 |
啦啦操 | 3 月下旬 |
攀 岩 | 3 月下旬 |
阳光长跑(万米)接力赛 | 3 月下旬 |
乒乓球 | 3 月下旬 |
轮 滑 | 4 月上旬 |
群体项目 | 4 月上旬 |
校园马拉松 | 4 月中旬 |
射 击 | 4 月中旬 |
校田径运动会 | 4 月下旬 |
篮球赛(班级) | 5 月中旬 |
沙滩排球(男、女) | 5 月下旬 |